北京房产证咨询律师

联系电话:15210630068
律师信息
马玉涛-北京房产证咨询律师照片展示

马玉涛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1101201610787293

  • 电话:

    15210630068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9层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网站介绍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证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账咋解决?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 来源:北京房产证咨询律师
[导读]:当遇到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账的情况时,被拆迁人首先应核实是否有明确的补偿协议以及对方是否违反了协议规定。如果确认存在违约行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及相关机构有义务确保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给被拆迁人。

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账咋解决?

面对拆迁补偿款延迟支付的问题,首先需要查看双方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关于款项支付的具体约定。如果发现付款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支付义务,则构成违约。此时,权利受损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也对拆迁过程中涉及到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导致的损失谁来赔偿?

拆迁导致的损失赔偿问题主要取决于拆迁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具体由谁实施。如果是由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依法进行的城市更新、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引起的合法拆迁,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如果是非法拆迁(即没有遵循法定程序或者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行为),则除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对由此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在处理拆迁补偿款迟迟不到账的问题时,建议先尝试与对方沟通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则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并尽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

Copyright © 2008-2020

北京房产证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